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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升等相關法規與表格

  1. 依據國立高雄大學教師升等作業流程,系教評需在每年2、8月底前完成,而院教評時間約在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與第一週,請申請升等教師備齊送審資料於1、7月底前完成提案。
  2. 教師升等評分表需會辦學校各處室,務必預留約2-3週會辦時間於送審前完成會辦,請優先完成教師升等評分表及其相關佐證資料之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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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教師升等相關表單下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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