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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工商管理專題專區

亞太系專題規定、計畫書及格式說明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大學專題指導規定

105年6月3日104學年度下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規定
108年2月25日107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

110年12月27日110學年度上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
112年9月20日112學年度上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

 

 

  1. 系辦將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第6週前公告分組方式,公告前不得自行分組,若分組人數分配不均時,交由班代協調處理。
  2. 每學年第一學期第8週由系辦舉辦老師專題指導說明會。
  3. 每學年第一學期第10週開放與指導老師晤談;每組可同時與多個老師晤談,每個老師亦可與多組學生晤談。在雙方未確認指導關係,簽訂同意書前,晤談可持續進行;惟一旦雙方簽訂同意書後,專題小組即不應再另找其他老師晤談。
  4. 每學年第一學期10週前可以聯繫老師晤談時間;惟晤談時間應排定於第10週期間。
  5.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陳請系主任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