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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含申請表)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修習辦法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104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104年11月9日104學年度上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民國104年11月19日管理學院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備查。
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105學年度下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6年4月20日管理學院第38次院務會議通過備查。

  1.  為提升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對亞太工商管理學術暨專題研究的能力,特定訂「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修習辦法。
  2.  本學程由本校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以下簡稱本系)主辦。本學程設置召集人一人,由本系系主任擔任之,再由本學程召集人遴聘合格教師數人,組成「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學程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處理相關事宜。
  3.  本校各系所學生及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系所學生,得修習本學程。
  4.  本學程至少須修畢24學分,含共同核心課程6學分以上、學術課程與雙軌課程共12學分以上,總結性課程6學分。
  5.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由本學程設置單位審核通過之後,由本系核發「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證書。
  6.  學程學分之認定由本小組審核。
  7.  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畢業生,若仍具有本校或外校各系所學生之身分,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學程學分數計算。
  8.  本辦法經本系課程委員會或系務會議通過,並報院課程委員會或院務會議備查,陳請院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一:「亞太工商管理學術學程」課程表

 

學術課程

雙軌課程

共同核心課程

進階統計學、績效管理、國際企業管理、決策分析

電腦程式、管理數學、作業研究、設施規劃、品質管理、管理科學模式、管理經濟學、消費者行為、管理資訊系統、工作系統設計、機率模式、工程投資分析、數量方法、存貨管理、電子商務、創新思考與問題解決、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應用計量經濟學、專案管理

亞太工商管理概論、行銷管理、作業管理、財務管理、組織行為學、企業倫理、亞太科技政策與管理、亞太產業政策、亞太地區社會與人文、亞太區域經濟發展、亞太管理議題、亞太地區競爭力分析、亞太策略管理、亞太人力資源管理

 

總結課程:亞太工商管理專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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