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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學制學生修課說明

  • 本說明業經本系104年3月26日103學年度下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104年5月7日103學年度下學期第一次系課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4年5月12日103學年度下學期第一次院課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4年5月21日103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者,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46學分本類資格入學學生若修讀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之大學校院開設之大學先修課程、我國大學校院赴境外開設之推廣教育學分班之課程者,得於入學前提出抵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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