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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國立高雄大學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民國98年5月20日本校98學年度第1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委員會會議通過,民國98年6月16日本校97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通過
民國99年11月30日本校99學年度第1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民國100年4月26日本校99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0年6月21日本校99學年度第2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民國101年6月12日本校100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議修正通過

一、本實施要點依據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二、 參加校內舉辦之資訊基本能力檢定,且成績達60分(含以上)為合格。

三、 實施方式:

(一)建置線上資訊基本能力檢定系統提供線上檢定功能,並建立線上資訊基本能力學習系統及練習題庫供學生上網練習。
(二)校內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包含下列考試內容:計算機概論、網際網路概論、文書編輯、電子試算表、簡報軟體應用、資訊網路安全、資訊素養與倫理等七個科目。檢定題目來源為上款所定之練習題庫。
(三)施測:

1. 團體施測: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一次。本校大二各系在第一學期公告期限內,以班為單位上線預約資訊能力檢定時段,依公告結果至指定教室進行測驗。
2. 個別施測:每學期辦理一次。未通過檢測之學生可於本處公告個別檢測時段自行上線預約報名測驗梯次,每學期限報名一次,已通過測驗之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檢測。
大四下學期仍未通過檢核之學生(含延畢生),得於下學期個別施測規劃內的場次中重複報名。

(四)本校資訊基本能力檢測原則上免繳檢測費用,惟學生上線預約時段後無任何正當原因缺考達2次(含)以上,第3次起需繳交報名費200元/次,直至測驗及格為止。

四、檢定未通過者之補救措施:

(一)未通過校內資訊基本能力檢測之學生,可隨時至高雄大學網路學園研讀相關教材及練習資訊基本能力題庫;並由教務處於學期中不定期舉辦資訊能力相關講座及技能訓練。
(二)持有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其不適參加本辦法第三條所訂檢定方式,應由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以個別適性評量方式施測。
(三)校內資訊基本能力檢測未通過(含未進行檢測)之學生清冊統一於每學年結束前,由教務處負責造冊並送至各系存查,由教務處及各系加強輔導。

五、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提本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委員會討論或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實施要點經本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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