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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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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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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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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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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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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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二 |
企管組6
工管組6
(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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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之規定。
2. 前一學期總成績在就讀班級前60%以內。
3. 對本系志趣深厚,且已先選修本系課程成績優良者,得不受第二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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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轉系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前一學期班級排名證明。
4.自傳(含就讀意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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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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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需要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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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三 |
企管組7
工管組12
(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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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之規定。
2. 前一學期總成績在就讀班級前60%以內。
3. 對本系志趣深厚,且已先選修本系課程成績優良者,得不受第二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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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轉系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前一學期班級排名證明。
4.自傳(含就讀意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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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視需要另行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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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113學年度
本校教務處轉系專區
→學生於上述期間內進系統提出申請並印出申請單紙本,經導師審查通過,由原屬學系所同意,請於113年3月8日(五)前將該申請表逕送至擬轉入學系所審查,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審查皆須完成紙本及線上系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