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自111年12月1日(四)8:00至12月10日(六)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及繳交紙本資料(紙本資料親自繳交或郵寄方式至學務處生輔組(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
-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 減免類別、額度、應繳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