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則第32條規定,學生於學期中途申請當學期休學,最遲須於期末考試開始前一上班日辦理完成;故本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時間為104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5:00前,逾時不受理。
教務處註冊組 金慧珠 分機: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