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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於本學期畢業之學生,請於104年4月10(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一、 依據本校學則第41條與本校修讀學士學位學生申請提前畢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標準者得申請提前畢業:
(一) 大學部學生三年級以上(惟轉學三年級者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二) 修業已達6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年畢業;修業已達7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三) 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
(四) 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五) 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三、 提前畢業申請表置於教務處註冊組網站,請需要之同學自行上網下載。
四、 申請表經系主任、院長核章後,送交教務處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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