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離校事宜
一、本學期自107/6/25(一)起進行期末考試,
止
二、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先確定以下事項:
1.請上網查詢學期成績及格與否,並於確定符合畢業資格後,
2.請洽詢圖資館是否還清所借圖書及逾期罰款(5919306)
3.若有尚未繳清之各項費用者,請至出納組洽土地銀行行員(
(5919095)。
4.研究生/博士生應另上網繳交論文電子檔(http://
07-5919746)。
三、線上畢業離校手續之辦理程序:
1.教務處網頁→教務系統→學生教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
網址http://aca.nuk.edu.tw/
2.列印『畢業生離校手續單』紙本,至各單位核章後,
證書
四、畢業生未能親自領取畢業證書時,委託代辦者,請持以下文件,
證:
1.填寫『代辦手續並請領教務證件委託書』
─http://daa.nuk.edu.tw/
2.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
3.受託人應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供查驗
五、畢業生離校辦理時程如下:
(一)大學部(含二年制在職專班):
1.自107年6月25日(星期一)
畢業生離校作業及領取畢業證書。
2.107年7月2日(星期一)~7月3日(星期二):
試,暫停受理離校手續。
3.星期例假日非上班時間內不予受理
(二)碩士班/博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1.通過口試考試並已登錄論文成績,
2.107年7月2日(星期一)~7月3日(星期二):
試,暫停受理離校手續
3.星期例假日非上班時間內不予受理
六、未能於本學期畢業之延畢生注意事項:
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已修習8學期、
為延畢生。延畢生不需辦理任何延畢手續,
(含電腦網路資源使用費及保險費)繳交註冊費;
程學分(或小時)繳交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
生注意各項繳費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七、預計於106/2畢業之研究生,
(即107年9月17日前)完成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者,
繳交學雜費,
八、相關業務請逕洽各單位詢問(如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