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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07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劃

經濟部「107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劃」

計畫書收件截止日:107320

一、    實習國家:馬來西亞、印尼、印度、越南、泰國、緬甸及菲律賓。

二、    實習單位: 上述新興市場中具專業或發展潛力之企業(不包括大學實驗室)或外貿協會在上述國家之駐外單位進行職場實習。

三、    薦送學校所選送知學生需符合下列資格:

(一)選送生須為薦送學校當學期國際貿易、國際企業或國際商務等相關學系、所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及境外碩士專班生);選送生若為輔修或雙主修者,須具有薦送學校何訂國際貿易專業必、選修課程學分至少20學分以上,以上皆須為大學部三年級以上。

(二)選送學生須具備兩年內(105331日起至107330日止)之英文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作業原則。

(三)若選送生非屬國際貿易、國際企業或國際商務等相關學系、所之商管學群在學學生,如通過「國際貿易大會考」或「國貿業務技術士乙級、丙級技能檢定」之學生,並由學校提案申請(計畫主持人應以國際貿易相關系所之專任教師為限)

四、    每一計劃參與人數(含選送生與計畫主持人)38人為限,每一計劃實習期間為3262(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五、    申請方式:

(一) 紙本申請者:請於320日前同時送交紙本計畫書至國際事務處及電子檔至 syshen218@nuk.edu.tw 

(二) 線上申請者:請於320日前(校內截止時間)至計劃官網(http://www.tradepioneer.org.tw填寫資料後,送交紙本計畫書至本處並寄送電子檔至指定信箱(同上)

(三)本計劃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與表單可至本計畫資訊網站查

(www.tradepioneer.org.tw下載。

            六、隨文附檔本計劃作業原則(後有計劃書格式)及公文,供教授們參考。

            七、為配合辦理日程,收件截止日為107320()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國際處 國際招生推廣組 沈宣吟#8863

    syshen218@nuk.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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