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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1.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自112年6月1日(四)8:00至6月10日(六)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繳交紙本資料至學務處生輔組,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
  2.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3. 減免類別、額度、應繳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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