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教學助理申請說明
教學TA的申請於每學期初開學前辦理,經由教務處統一公告後告知各位老師提至系務會議通過後報教務處審查
TA申請流程如下:
申請:
教師申請TA繳交文件包含
上
TA系統填寫
申請表
列印
後
簽名
、
學習型兼任教學助理申請計畫書
、
勞動契約書
。(
TA系統連結
)
依據112上第1次系務會議決議 : 每位老師只能申請一門大學部TA,第二門課程之後請找碩士班同學擔任TA。
教學TA:
通過TA培訓課程,已通過者得填寫
免訓申請單
;需參加培訓者不克前往培訓得填寫
培訓請假單
,並於事後補課。
國立高雄大學學習型兼任教學助理設置暨實習津貼補助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