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課程分流辦法

國立高雄大學課程分流辦法

103年02月25日本校102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
104年05月26日本校10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二、三、四、五、七等條條文,104年06月03日發布

第一條  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因應產業需求,促進學用合一,培養大學部學生畢業後之多元就業能力,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課程分流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課程分流」,係指本校單一學系、學士學位學程或跨院、系、學士學位學程或學分學程,依學生核心能力養成,將課程性質分流以下三種型態:

一、學術型課程:以培養學生學術研究為導向之課程。
二、實務型課程:以培養學生專業應用及就業為導向,從事技術訓練、職場體驗,參與研發、合作創業之相關課程。
三、雙軌學習型課程:課程內容包含學術與實務雙軌學習之課程。

第三條  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實施課程分流,得依下列原則進行:

一、審視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職涯規劃與課程地圖等,依學術、實務等標的進行檢討與修正。
二、課程調整須能對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學生職涯連結等產生直接助益。
三、課程分流原則:

(一)分流層級:依專業屬性及學術或實務進行分流。
(二)探索與輔導:以大一、大二為探索學習階段,大三、大四為分流與精進學習階段。
(三)多元評量:得依實務與理論之別、專精與通才之別,依本校學生三級核心能力檢核評量辦法訂定不同評量方法。

四、建立生涯規劃模組及專業養成歷程介紹,以提供學生學習之指引。

第四條  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應開設學術型實習相關課程(含專題研究、畢業專題、書報討論、實例演習等課程)或交換學生、海外交流等畢業門檻或學院專業會考等,提供學術型發展學生修習。

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應開設實務型實習相關課程(含業界實習、海外實習、專案實作、專案開發、專題競賽等課程)、證照考試輔導課程、就業學分學程課程或畢業門檻,提供實務型發展學生修習。

第五條  本校大學部學生應由導師適性輔導於探索學習階段結束時,規劃未來職涯發展方向(學術、實務)。學生應於其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中,載明其規劃方向以進行後續分流與精進學習。

學生進行分流與精進學習階段,導師應持續對學生進行適性輔導,並得依輔導情形調整分流方向。
本校大學部學生應修習並通過所屬學系、學士學位學程依前條規定開設課程或交換學生、海外交流等畢業門檻、考取證照、就業學程證書或學院專業會考之一。惟選擇學術型發展學生以修習學術型實習相關課程、交換學生、海外交流等畢業門檻或通過學院專業會考為原則;選擇實務型發展學生以修習實務型實習相關課程、畢業門檻、考取證照或就業學程證書為原則。
本校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符合前項規定且符合其他規定之畢業條件方得畢業。

第六條  各學院得依本辦法規範,整合院內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發展特色,訂定學院課程分流辦法,提經院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各學院未訂定課程分流辦法者,院內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得依本辦法規範,訂定課程分流辦法或架構,並提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提報教務會議備查。
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得依課程分流原則,規劃相關就業學程,學生修習學程內課程學分後,由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頒發就業學程證書。

第七條  本辦法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