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1畢業離校程序及不受理領證時間

一、尚未辦理畢業資格審查之109/1預計畢業生請於1/11前至系辦申請「畢業資格審查表」。

二、成績輸入截止日為110/1/31請先行確認成績及格且符合畢業資格(已完成畢業資格審查表)後,方得辦理離校手續【學校網站首頁→身份:學生→教務系統→畢業生線上離校作業→依步驟列印離校手續單→完成所列單位核章後→最後至教務處領取畢業證書】。離校手續單操作如有問題請洽本校電算中心(07-5919579)

三、上班日辦理時段: 9:00~12:00/13:30~17:00

下列時間暫停受理離校手續與請領畢業證書:

時間起訖

說明

110122()

辦理學科能力測驗

110129()11025()

學校固定排休日

110210()~216()

農曆春節連假

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

例假日

四、辦理離校手續前:1.確認已還清所借圖書及逾期罰款(07-5919306)2.未繳清各項學雜費者,請至出納組洽土銀行員繳交【每上班日14001530到校巡收,銷帳約需三個工作天07-5919097】。

五、   研究生應上網繳交論文電子檔(http://cloud.ncl.edu.tw/nuk/07-5919746)

六、畢業生未能親自領取者,須填寫「國立高雄大學代辦手續並請領教務證件委託書」(下載請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註冊組),並連同離校手續單轉交受託人,受託人並請攜帶個人身份證供查驗。

七、預計於109/1畢業之研究生請特別注意,如未能於學位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或次學期開學前(即110222日前)完成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者,次學期(109學年度第2學期)仍須繳交學雜費,並依實際辦理離校手續完成當日按本校行事曆規定退費比例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