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武公司青年領袖獎學金」申請辦法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汎武公司青年領袖獎學金申請辦法

109921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1214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汎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培育本系品德優良學生不受家庭經濟影響,能安心求學以順利完成學業,使其成為有用人才以回饋社會,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補助對象:本系升大二學生品德優良且完成繳交第五條所列文件之同學,共2名名額。

第三條   補助金額:補助每學期學雜費,受獎學生每一學期滾動複審,最多可受6學期補助。

第四條   申請時間:自109學年度起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接受本系大二學生申請,詳細申請日期另行公告。

第五條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低收入戶證明。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證明申請當學期仍在學者)。

四、歷年名次證明書正本(須包含前一學期名次)。

五、成績單(包含操行成績)正本。

第六條   獲獎同學需遵守「汎武公司青年領袖獎學金受獎學生須知」所列之義務與資格規範。

第七條   審查程序:

一、推舉:由本系系務會議審查申請學生相關資格,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二、決審:汎武公司依系務會議推舉資料,會同系辦就操行及學業成績判斷決定。

三、複審:獲補助同學每學期需提出前一學期成績單進系務會議滾動複審。

第八條   本項獎助由本系捐贈款-汎武公司青年領袖獎學金支付。

第九條   依獎學金執行狀況與成果,汎武公司保有調整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