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莘向榮獎助學金

一、光慈善會係由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本於回饋社會、關懷人本而成立,為協助莘莘學子,特設置莘莘向榮獎助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精進向上

二、本獎決金獎助對象為貴校學生,不限系所,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學生報名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至本會網站指定頁面https://pse.is/TNVKP

四、申請辦法

(一) 對象: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及大學部)。
(二) 金額:每名新台幣10,000元
(三) 申請資格:
  1.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日、夜間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申請者得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作為審核之加分。
  5.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6.為擴大幫助對象,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頒獎者申請。
(四) 申請辦法:
  1.一律採取「網路」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
  2.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以利審核委員審核,超過期限不再受理。
(五) 附加資料上傳: (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成績證明書1份 (請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1份 (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09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
(六) 申請時間:109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止。
(七) 頒獎:
  1.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預定於11月15日公佈名單,並擇日統一頒發。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為棄權。
(八) 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訂公佈之。
(九) 連絡方式:
  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04-22208718
  E-mail:zero@public.com.tw